人与土地关系的疏离及城镇化促成的人口流动、乡村结构的急剧变迁,大致形成乡村社会“去集体化”特征,以及当前乡村振兴主要社会单元的悬置和诸多建设困境。在此种情况下,乡村社会心态及关系如何重塑、资源如何整合、乡村共同体如何重构等“乡村发展走向何处”的问题成为乡村振兴及乡村研究的重点。
以往的乡村振兴研究大多集中于村级政权、人才、技术、资本、土地、制度、新乡贤、文化建设等方面,这些都为乡村振兴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借鉴与参考价值。尤其是乡村文化振兴方面的研究现状以及一些乡村文化建设所呈现的仪式化与私人性崇拜特征,都使我思考如何将这些仪式化崇拜内容与组织资源倾向、行动逻辑等转变为促进乡村秩序构成的集体欢腾和公共理念,促进乡村社会各种人群、资源及价值关系的正向累加与公共型叠合秩序的生成。
基于此,本书以浙江溪水村、福建梅山村、河南吉原村三地乡村文化建设为研究对象,以“文化建设能力”为核心概念,围绕圣人崇拜、名人崇拜和土地崇拜三种崇拜类型及其文化建设现状,展开对乡村振兴与文化建设能力之间关系的理论与实践分析。在个案研究及其深度比较中论述乡村文化建设的现状特征、各种能力不足及其困境,揭示乡村文化建设能力的各种依附性逻辑。
研究表明,当前乡村文化建设能力大多呈现一种私人化依附与层级式建设逻辑。私人化主要体现为乡村文化建设对行政权力与家族关系的深层依附,层级式则表现为乡村文化建设在城与乡、村与村、大众与精英、亲代与子代之间的差异。此私人化依附与层级式建设逻辑造成乡村文化振兴差别突出、集体欢腾式的消费娱乐性明显。
从文化建设的依附性、层级式逻辑出发,在理论对话层面回应华尔德“新传统主义”权力之私人化依附及杜赞奇笔下关于“经纪人”中介在促进乡村与国家关系构建中的地位与作用机制。在实践意义方面,则致力于建构一条将文化建设能力与乡村文化共同体建设有机整合为一体的结构性文化建设路径,挖掘文化建设对促进乡村自治、建设村落文化共同体、提升村级治理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的学术价值与社会意义,为乡村振兴提供一种文化秩序生成框架及其解释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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